NCC修法!手機等電信終端設備標示若損害國格將禁賣

手機王|作者:張里歐 Leo
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 今日(3/11)通過「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」修正草案,未來手機、平板等電信終端設備若產品本體、包裝、說明書,甚至韌體或軟體出現「中國台灣」等損害國家尊嚴,經限期要求改善仍未改正,將廢止其審定證明。當產品審定證明遭到廢止,意即不得在台灣販售該產品;若有業者販售未取得 NCC 審定證明產品等同違法,將會被處以罰款。

NCC修法!手機等電信終端設備標示若損害國格將禁賣

NCC 指出,近期部分取得審定證明的電信終端設備標示「中國台灣」,損害我國家尊嚴及使用者權益。為避免未來類似情事再次發生,已修正終端審驗辦法,增訂第 20 條第 2 項第 4 款規定,以完備法制、擴大適用範圍至所有電信終端設備。

NCC 同時強調,待完成修正,已取得審定證明的電信終端設備本體、說明書、包裝盒、內建韌體或軟體之螢幕顯示,有損害我國國家尊嚴之情形,經限期改正仍拒不改正者,NCC 或原驗證機構將予以廢止其審定證明。

NCC修法!手機等電信終端設備標示若損害國格將禁賣

根據「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」所提到的「電信終端設備」,是指任何連接電信業者的設備,包括手機、平板、智慧型手錶、MOD 機上盒、網通設備等。

此次修正草案,是 NCC 將先前要求業者簽署切結書一事法制完備化,法條上少了先前敏感的字眼,只是針對的產品等同於擴大適用範圍至所有的電信終端設備,不僅是先前 NCC 強調的手機或平板。另外,若修法後行政程序順利,最快 5 月上路,屆時可望為中國手機品牌業者解套。

原文出處:手機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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