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罩解禁4月17日再進一步!自從3月6日指揮中心宣布,教室內不再強制配戴口罩後,口罩政策何時能再放寬,成為民眾關注焦點。如今指揮中心拍板,4月17日起實施新制,一起來了解!(資料來源:Yahoo奇摩新聞編輯室,衛生福利部)
口罩解禁,搭大眾運輸要戴口罩嗎?
4月17日開始,口罩規定再度鬆綁,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,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戴口罩。校車、幼兒園專用車、校園接駁車等,也比照大眾運輸,不再強制要求戴好口罩,改為建議配戴口罩。
口罩解禁,哪些地方仍須戴口罩?
口罩禁令雖然4月17日再次放寬,但以下指定場所及運具的室內空間,還是要全程配戴口罩。包含:
- 醫療機構:醫院、診所、其他醫療機構
- 醫事機構:藥局、醫事檢驗所、醫事放射所、物理治療所、職能治療所、助產機構、精神復健機構、居家護理機構、居家呼吸照護所、護理之家
- 老人福利機構:長期照護機構、安養機構、其他老人福利機構
-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:住宿式長照機構、團體家屋
- 榮譽國民之家
- 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:安置教養機構
-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:住宿式
- 救護車
以上場合原則上強制配戴口罩,但若有飲食、拍照、不適合等特殊需求,或者遇到無法配戴口罩的檢查、治療、活動,可以例外摘下口罩。
口罩解禁,哪些人仍建議配戴口罩?
基於健康安全,以下情況與族群,指揮中心仍舊建議配戴口罩,保護自己也保護家人:
- 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
- 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
- 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的場合
- 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(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)密切接觸時
- 搭乘大眾運輸及特殊運具(復康巴士、校車、幼兒園專用車、校園接駁車)
口罩解禁,未依規定配戴口罩罰多少?
雖然多數場所不再強制配戴口罩,不過醫療照護機構與救護車仍須各位配合戴上口罩。如果民眾不聽勸導,刻意、惡意違反配戴口罩的規定,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,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、1萬5000元以下罰鍰,屆期未改善者還得按次處罰,還請大家多加留意。